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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novembre

考试的梦

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做考试的梦,和别人交换梦的时候,都很自豪。

上午被闹钟叫醒的时候,发现自己在考50米,正准备起跑,好像已经跑了好几次,还要跑,看来都没有达标。

才想起,直到上了大学,我才告别了50米噩梦,因为never,ever达标过。

11 novembre

公车上

我上班搭的87路车,晨练的老人、上课的孩子特别多。

老人上来,一般就是意味着让座,今天让她座位的是一个带着重重包袱的女士。老人说,没关系,等你下车了我再坐,女士有点尴尬,继续退让。老人说,你们上班也很辛苦的,你坐吧。女士忙说不辛苦。我本来站得昏昏欲睡,一听到这段“如雷贯耳”的话,立马认真看了该老人一眼,一看就是个身体不是很好的上了年纪的慈爱的老奶奶,心里涌出两朵小红花。

这种好的感觉,延续了很久。

5 novembre

再一篇

-Written by V

被通知去九寨沟和四姑娘山时,一则以喜,一则以忧,喜自然是九寨沟的如雷贯耳,忧的是四姑娘山完全没有听过,必不是我们普罗大众好相与的。在网上查了查,著名景点、藏人、高原,所有这些都让超级御宅的我感到危险。好在有一个号称户外狂人的家伙安排大小事宜,到时候拉紧衣角就好。实际上,著名景点匪夷所思的文明整洁,汉化的不能再汉化的藏人,还有那传说中恐怖非常而到最后即使是在6千米的夹金山上也未曾到来的高原反应,嗯,生活总是比我想象的和蔼可亲。

11天的旅程,然而第一天的八小时徒步拉练就让我所有存储的三磷酸腺苷告罄,只好让充满乳酸的股四头肌支撑着完成余下十天的爬山越野运动。

但九寨沟就是这样一个地方,无论是在雨中还是在阳光下,都让看到她的人就像见到王子的人鱼公主,就算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都忍不住一步一步走下去。

从九寨沟到黄龙,细雨已经变成小雪。山顶的树木花草寺庙都刷成白色,到显得池子里的水色彩格外动人。由于只穿了一条单裤,我冻到不行,仿佛穿过片片雪花看见了晚上的火锅和串串香。

可惜,不知道是否真的是“十飞九黄”,还是航班小衰神大发神威,本来只要45分钟的航程,在24个小时候终于抵达了成都。吃到串串香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9点了。麦兜说,火鸡最好吃的是吃前的那一刻,而后不过是吃着而已了,这一点在串串香身上不幸应验。

呆了短暂的一晚,第二天天不亮就被带上了一辆面目可疑的长途汽车,开始了一段号称7小时的汽车旅程。而我终于也了解了何谓“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”。路况之差,完全没有想到。闷热浑浊的汽车里,屁股始终无法和座椅如胶似膝。到达日隆镇时,已经是晚上8点多,原来不是7个小时,竟是7个时辰,如果是feel like的话,简直就是一辈子。亏的是“无知者无畏”,也就一路坚持下来。或许,大半有趣的事恐怕都是如此开头的吧。

海拔高的地方空气稀薄,天特别蓝,阳光特别亮,所以格外容易晒伤,这实在是一个理科nerd再熟悉不过的事情。可惜,知道是顶不了什么P用的,否则就不会有什么挥泪斩马谡的事了。告别了雨雪连绵的九寨沟和黄龙后,我们终于迎来了久违的艳阳高照,裸露和没有裸露皮肤马上分化为两个阶级,貌似这种阶级分化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。好在青山绿水,总算是不虚此行。

回成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一条路,景色美丽非常。难得一见的夹金山云海也就罢了,就是随便的一片湖水,倚着青山,色彩艳丽的小房子一座座散落在山间,远看过去,实在美的不像话。在我觉得眼睛不够用的时候,发现有人坐在路边茫然的看着来往车辆——居然愿意背对着这一派湖光山色而面对一条灰突突的公路,我想起妈妈看见我将菜倒到垃圾桶时的表情。

到了成都又是夜晚了,终于心满意足的吃上了成都火锅。旁边另一桌的人带了只迷你贵宾犬,见人就站起来作揖。这就是我喜欢养大狗的原因,至少不会站起来作揖,即使他再想讨好你。

虽然时间紧迫,我们还是咬牙抽出一个白天的时间去峨眉山拜拜。山前有一个人造的瀑布,这么不年不节的大阴天,居然有人在拍婚纱照。不记得是王尔德还是马克吐温说过:所有的美国新娘都会去尼亚加拉大瀑布前照婚纱照,这或许不是她们婚姻中最失败的一点,但却是失败的开始。

“峨眉天下秀”真是一点没错,古静清幽。想象着,曾经郭襄和周芷若在竹林中飞来飞去就觉得美不胜收,当然,灭绝师太和丁敏君是万万不能出现的。

离开峨眉山是天色尚早,可惜进了四川境内,所有带轱辘和带翅膀的家伙开始按照爱因斯坦同志的相对论运作,无论多么短的距离,达到的时间总是遥遥无期。进入成都市区,好死不死又是八点了。

成都是一个适合吃喝玩乐的城市,只是对仅有半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我们来说,这就几乎变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,更何况我们不愿意把有限的青春花费到拥挤的成都交通上。在吃了两轮火锅之后,完全放弃了什么杜甫草堂之类的地方,将牛肉干和成都小吃提到了重中之重,在文殊院前的小吃街上为我们的旅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作为一代宅爷的李敖曾列举过旅游的种种不是。他完全不旅游,宁愿在家看DVD,也不愿舟车劳顿的亲临现场。如果仅仅从信息熵上出发,我不得不同意他的观点。

可是人是一种非理性的动物,喜欢在对美丽的评价中夹杂很多自我虐待的私货。当骑在马背上屁股被颠成四瓣,太阳晒的皮开肉绽时抬头看见远处的青山流水,和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喝着果汁看到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。虽然是同一处风景,甚至往往是后者更美不胜收。只是,伴随着大大小小的脑细胞的先后阵亡,无论多么震撼的景色,日子一久就会褪色,只记得很美很美,如何个美法却无处可寻。但是那些经过的事,那些遇见的人却历久弥新。

我想,旅游的意义不在于我知道某地或者我去过某地,至少不止于此。它让你和某地真正的发生联系,某地也不再是GPS上的一个经纬度,而是成为我们人生地图上一个坐标,标记一段不会过去的美好时光。